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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08 14:38:15来源: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体制与原则

 

  •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业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 3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 3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调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 “分数优先” 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 “分数优先” 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只在广东省招生,其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 ×50%+ 术科统考成绩 ×2.5×5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 “3+1+2” 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 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 + 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调剂及退档规则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其他

 

  •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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