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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购买电动自行车将有重大变化,四部门联合发布加强监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09:38:35来源: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市场将迎来一系列重大变化,旨在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公告指出,自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届时,不符合这些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电动车的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瓦;电动车的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且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这些规定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超速、超重等安全隐患,提升骑行者的安全保障。

此外,公告还强调,自11月1日起,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对于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但对于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这一变化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更加谨慎,确保所购车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同时,商家也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采购合格产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表示,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认证结果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认证结果负责,依法查处违规认证机构、实验室。同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指导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规范各项管理,推动标准、认证的贯彻落实。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除了关注车辆的价格、品牌等因素外,更应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质量保障。建议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优先选择知名品牌,确保所购车辆具有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同时,消费者还应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责编: 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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