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力推动电梯安全 强制性地方标准落实
近日,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研制的《在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两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及《在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风险评价规范》《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规范》两个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这是广东首次在特种设备领域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将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老旧电梯大规模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治理与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是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标准牵引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重要举措。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广州市、深圳市和东莞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部分公众聚焦场所、重点场所电梯使用管理人对上述电梯新标准开展宣贯活动,推动相关标准有效落实。
广东作为全国电梯保有量最多的省份,近年来电梯数量持续增长,全省在用电梯数量达116.8万台,约占全国总数11%。目前全省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为13.38万台,约占全省电梯总量的11%。随着电梯使用年限增加,机械零部件磨损、电子元器件老化、控制系统整体配置较低等问题逐步显现,老旧电梯在安全防范、可靠性、易维护性的短板凸显,国家电梯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多次更新,电梯安全要求逐步提升,早期生产、仍在使用的部分老旧电梯,其安全性能指标已无法满足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引发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涉及电梯部件报废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7217-2018)均为推荐性标准,且发布时间已久,部分技术内容未涵盖,与实际需求的适应性有待加强。因此,基于《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需要,广东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进一步明确电梯重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将有效弥补现有国家标准方面的不足,加快全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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