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300件
呼和浩特11月22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30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7036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26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422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0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86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2件。
内蒙古检察院副检察长简小文介绍,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以“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为核心的内蒙古生态检察模式,先后与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总队等多家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协作,推动建立“N+检察”协作机制体系,构建公益保护协同发展大格局。
内蒙古水利厅副厅长李彬介绍,五年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探索、建立到深化,为黄河、辽河、嫩江等6个外流水系和乌拉盖河、塔布河、黄旗海等内流水系保驾护航。各级水利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16件,推动治理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920.1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超1000公里,恢复被污染河道7.5万亩,推动内蒙古河湖管护取得一定成效。
内蒙古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铁牛在发布会上介绍:“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出台政策制度。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携手共建‘检察公益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等37个,累计补植复绿3.3万亩。”
“我们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内蒙古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云利刚说道。
新闻发布会以“现场+线上”形式召开。简小文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内蒙古建设,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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