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宪章条约难续欧洲“情缘”
上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的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亟需吸引外部资本进驻,一批欧洲企业也觊觎着曾经因政治对立难以到达的“新市场”。鉴于欧洲日益增长的化石能源需求与俄罗斯等国丰富的资源蕴藏具备高度互补性,一项旨在便利欧洲能源公司对外投资,且能保护相关企业投资利益的国际条约应运而生。1998年4月份,在当时的欧共体及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共同推动下,《条约》正式生效。作为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协定,《条约》涵盖投资促进与保护、贸易、争端解决、能源运输等多个方面。由于《条约》允许并保护能源企业单方面起诉缔约国政府,且实际仲裁结果往往有利于企业方,此后又陆续吸引了多国加入。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欧洲能源企业曾多次借助《条约》保护自身在缔约国市场,尤其是俄罗斯境内的商业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讲,欧洲能源企业属实是《条约》的主要受益群体之一,欧俄能源贸易也逐渐快速扩张,成为捆绑双方利益与外交关系的关键纽带。
2022年年初爆发的乌克兰危机成为欧盟决定退出《条约》的“导火索”。欧俄除互相施加多轮制裁外,双边关系及政治互信降至冰点。在剑拔弩张的政治氛围下,很难想象俄罗斯还能继续遵循《条约》的内容规定,继续对欧洲能源资本实施“优待”。此外,欧盟在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自身危机感加重,故加速推进“能源进口依赖多元化”战略,大幅降低了自俄进口化石能源、开展对俄能源领域投资的比例,忍痛降低了对俄能源依赖度,致使《条约》订立的初衷已被架空。
不过,即使乌克兰危机未曾爆发,《条约》亦恐难续“欧洲缘分”。在抢滩未来全球绿色经济“制高点”的指引下,近年来欧洲逐步加速能源转型进程,本届欧盟机构决策层更是意欲将“碳减排”与“能源转型”平行推进,制定并敦促成员国推出一系列堪称激进的化石能源替代方案。曾经是欧洲能源企业投资“保护伞”的《条约》则逐渐变为一些欧洲政客眼中的“绊脚石”。2015年,当时的意大利政府推动立法禁止海上石油钻探活动,引发一家此前已在意大利海域获得钻探石油权限的英国石油公司不满,该公司随即引用《条约》内有关保护条款,将意大利政府告上法庭,并索赔数亿欧元。实际上,该公司在相关开采项目上仅投资了2500万欧元。此案件直接导致意大利于2016年宣布退出《条约》。近年来,随着欧盟及多个成员国能源转型政策的逐渐落地,欧洲能源企业与当地环保政策的矛盾日趋尖锐。随着《条约》被越来越多的能源公司引用甚至“利用”,欧洲政府部门动辄就会接到“天价”诉讼请求。有鉴于此,多个欧盟成员国政府试图推动欧盟以“优化《条约》内容”为由,修改相关企业保护条款,但在相关利益方的极力阻碍下,“修约”成效甚微。随后,法国、荷兰、丹麦等欧盟成员国纷纷自2022年起,先后宣布本国单方面“退约”。
宣布“退约”,并不代表欧盟能立即解除相关法律枷锁。早在制定《条约》之初,欧洲国家为了规制俄以及独联体国家,处心积虑地设定了“落日条款”,即《条约》中第49条所写的“条约内容对退出协定国家在20年内依然适用”。这意味着即使今年欧盟“退约”,也不得不再忍受20年。为此,欧盟委员会下一步可能会采取“边退群、边改约”的策略,在彻底退出《条约》前摘除“落日条款”。由于欧盟的这一“算盘”打得过于精明,能否得到欧洲以外的其他缔约国认可尚不可知,但可以确定的是,欧盟未来的“退约”进程或将面临重重难关。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欧盟委员会认定,《能源宪章条约》阻碍了欧洲绿色能源转型进程,即将宣布全面退出。原本用来保护欧盟国家能源公司投资利益的条约,如今却成为欧盟机构眼中的“绊脚石”。但宣布“退约”,并不代表欧盟能立即解除相关法律枷锁,欧盟未来的“退约”进程或将面临重重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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